中新网6月18日电 据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消息,南昌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部委推行的调整“认房不认贷”政策,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行优化,公积具体如下:

  1、金贷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购房所在地购买唯一住房的款政,执行住房公积金首套住房贷款政策;购买第二套住房,南昌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住房贷款政策。调整

  2、公积不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金贷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款政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3、南昌住房套数以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调整信息为认定依据。

  上述新政策于2024年7月1日(含)起执行,公积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金贷存量房以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时间为准,款政商转公业务以受理时间为准。

图片来源: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编辑:于晓】